為緩解我縣縣城部分中小學校對學科教師的需求,及時補充教師,加強學校教師交流,優化教師隊伍結構,同時也為鄉鎮中小學校教師提供一個改善工作環境的平臺,促進中小學校教師提高綜合素質,擬通過公開競崗的方式,從本縣在編在崗的中小學教師中競崗調入58名教師到縣城部分學校任教。為確保競崗工作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競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二、競聘學科及崗位
(一)競聘學科
(二)職稱崗位及工作安排要求
必須無條件服從競聘學校的工作安排和按規定進行崗位聘任。
三、競聘范圍和基本條件
(一)競聘范圍
全縣鄉村學校在編在崗中小學教師。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競聘
1.定向從代課教師招考轉公辦教師聘用未滿5年的;
2.首次聘用合同期未滿的;
3.特崗教師服務期滿轉崗入編聘用未滿3年的;
4.地方公費師范生(全科教師)服務年限未滿6年的;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調查、偵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7.受處分期間或影響期未滿的;
8.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9.獲聘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三)競聘條件
1.政治思想好,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具有良好的社會公德和教師職業道德,愛崗敬業,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有進取精神,教育教學成績優秀。
2.競聘小學教師崗位必須是藤縣鄉村學校在編在崗的小學教師(即不含縣直小學教師),具有國民教育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且勝任應聘崗位工作。
競聘初中教師崗位必須是藤縣鄉村學校在編在崗的中小學教師(即不含縣城學校中小學教師),具有國民教育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初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且勝任應聘崗位工作。
競聘高中教師崗位必須是藤縣鄉村學校在編在崗的中小學教師(即不含縣城學校中小學教師),具有國民教育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且勝任應聘崗位工作。
3.報考崗位要求專業對口(以畢業證或職稱資格證為準)。
4.有鄉鎮、農村學校任教滿5年及以上的教學經歷,計算截止日期為2025年8月31日。年齡在45周歲以下的教師(具有中級及以上教師系列職稱的年齡可放寬到50周歲以下)。
5.取得二級教師及以上職稱(其中鄉鎮、農村學校的二級教師須同時具有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大學學士及以上學位);普通話水平二級乙等及以上(其中語文學科要求二級甲等及以上)。
6.近兩年年度考核結果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7.還需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2020年以來曾獲得過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或縣級及以上人民政府表彰(表揚)獎勵。
(2)2020年以來年度考核獲得過優秀等次。
8.分值結構:
(1)按筆試合格成績、面試合格成績各50%權重計算考試成績。考試成績占總成績的90%;
(2)競崗量化評分占總成績的10%,具體計分詳見《縣城學校教師崗位競崗量化評分表》。
總成績按滿分100分計。
9.其他沒有明確具體時間,但涉及有時間限制的,計算時間截止到報名開始之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計。
四、競聘工作程序及方法
(一)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2025年7月22-23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報名地點:藤縣第七小學
3.報名要求:
(1)報名者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職稱資格證、獲獎證書、年度考核手冊、普通話等級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相片1張(在照片背面寫上姓名)參加報名,報名時需如實填寫《2025年藤縣公開競聘縣城學校教師崗位報名表》和《2025年藤縣公開競聘縣城學校教師崗位量化評分表》(詳見附件),并附上量化評分表所需的各種證明材料,報名時一次性提供,逾期不予受理;
(2)應聘者只能競聘一所學校的一個學科崗位。
(二)筆試
1.筆試形式:采用封閉式在規定時間內撰寫應聘學科教案一份。
2.筆試內容及要求:
(1)內容:小學為本縣義務教育階段四年級現行各學科教材內容;初中為本縣八年級現行各學科教材內容;高中為本縣高一年級現行各學科教材內容。
(2)要求:按規定內容寫一份教案,教案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教案成績未達60分的不得確定為入圍面試人選。
3.筆試時間:2025年7月29日(星期二),具體時間詳見《準考證》。
4.筆試地點:藤縣潭津中心校
5.開考比例:各學科崗位計劃競聘人數與通過報名資格審查的人數原則上需達到1:3的比例才能開考;如達不到1:3開考比例,確因工作急需補缺的,經2025藤縣公開競聘縣城學校教師崗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可按實際報名人數開考或適當遞減比例開考。
(三)面試
1.面試比例的確定
按照競聘學科崗位計劃數與報考人員1:2的比例,按筆試合格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資格人選名單。比例內末位考生出現筆試成績并列時,同時確定為進入面試資格人選。放棄面試資格的,按照同一崗位競聘人員筆試合格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面試人選。
對達不到規定開考比例的學科崗位,經2025藤縣公開競聘縣城學校教師崗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可按實際人數開考或適當遞減比例開考;對已同意按1:1比例進行筆試的學科,可按實有人數進行面試。
2.面試形式:模擬上課
3.面試內容:小學為本縣義務教育階段四年級現行各學科教材內容;初中為本縣八年級現行各學科教材內容;高中為本縣高一年級現行各學科教材內容。
4.面試時間:2025年8月1日(星期五),具體時間詳見《準考證》。
5.面試地點:藤縣潭津中心校
6.面試的做法及要求
(1)進入面試范圍的應聘者在面試前現場抽簽確定面試的內容,現場備課30分鐘,現場模擬上課10分鐘。教材統一提供,進入備課室時只允許帶文具進入。
(2)面試過程統一使用普通話(英語專業除外)。
(3)面試人員只允許帶現場撰寫的備課稿紙進入試場,不能帶任何物品進入面試試場,面試結束后把備課稿紙留在講臺。
(4)考生在面試時只能報自己的面試序號,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考官或工作人員透露本人姓名、籍貫、畢業院校、工作單位、父母情況等個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試成績按零分處理,透露其他個人信息的,扣5分。
7.面試成績的確定
(1)面試成績的計算方法:根據7位考官對考生的各方面表現獨立評分,分別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剩余考官評出的分數相加,取平均分即為考生的面試成績。成績計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
(2)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70分為合格,面試成績未達70分的不得確定為擬聘用人選。面試成績在各試場面試結束后按試場按學科崗位向考生當面公布。
(四)聘用辦法
1.競聘者按筆試合格成績、面試合格成績各50%權重計算考試成績。考試成績占總成績的90%,競崗量化評分分值占10%,兩者之和為總成績,根據競聘者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1:1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如同一崗位中,出現末名同分的,取學歷最高者;如學歷相同,取職稱最高者;如學歷和職稱都相同,取獲得榮譽最高者;如榮譽也相同,取工齡長者。按上述辦法仍不能確定人選的,進行面試復試,取面試復試成績最高者。
2.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藤縣人民政府網”上公示5個工作日。
3.擬聘用人員名單經公示無異議后,由相關部門按有關規定辦理調動(聘用)入編手續,擬聘用人員必須在所設崗學校服務5年以上(政策性分流除外)。如需遞補則從競聘同一學科崗位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組織紀律
1.確保競崗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凡發現弄虛作假、偽造、仿造、涂改競聘證明材料的,取消應聘者的聘用資格,且五年內不得參加教育系統的各種競聘,還要按有關規定處理。
2.違反考試有關紀律的人員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3.整個過程由紀檢監察部門進行現場監督。
本公告由2025年藤縣公開競聘縣城學校教師崗位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2025年藤縣公開競聘縣城學校教師崗位量化評分表
2025年藤縣公開競聘
縣城學校教師崗位領導小組
2025年7月16日